关于转发《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-2019年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1-02-24 浏览次数:2250
晋房估经协字〔2021〕2号
各房地产估价机构、经纪机构:
为促推进房地产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有序,营造公平、诚信、守法的房地产市场环境,按照《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晋建房字〔2020〕121号)文件要求,现将《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-2019年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晋建房函〔2020〕1660号)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《通知》要求,尽快进行网上申报。如逾期未报或经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,根据《办法(试行)》相关规定,信用评价等级将直接评为C级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《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》;
2.《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-2019年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》。
山西省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协会
2021年2月24日